日前,为了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回应社会对妇女儿童的关切,加强和优化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的审理工作,在前期20个法院试点的基础上,重庆将在全市所有基层法院挂牌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
据介绍,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设在各基层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主要负责审理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婚姻家庭案件及其他民事案件,开展相关调研工作。
在组成人员上,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强调,应当选派热爱妇女儿童维权审判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审判人员组成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有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应当优先选用熟悉妇女儿童工作的妇联干部或女性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必须有一名以上女性审判人员。
重庆高院要求,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审理案件应当坚持法治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应当注重调解,有利于妇女儿童在和谐的家庭、社会环境中实现其合法权益;应当加强协调,充分借助社会力量。
据悉,近年来,重庆各级法院认真履行民事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婚姻家庭案件,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自2010年7月在全市20个基层法院开展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试点工作以来,不少试点法院成立了审理涉家庭暴力婚姻案件的合议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